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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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出 处:
《US-China Law Review》
2006年第5期12-16,共5页
摘 要:
合会是一种具有自发性、互助性、熟人性、非营利性、规模有限性的借贷圈,其生命力来自于内生性的制度安排,对于弥补正规全融机构的服务缺陷、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和私营经济活动具有积极作用。我国政府应高度重视合会在民间融资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规范合会的运作程序、成员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救济途径之类的问题.
关 键 词:
合会
标会
抬会
合会立法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