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出 处: 《集团经济研究》 2006年第09S期314-315,共2页
摘 要: 明代,粤赣两省行政地域相连,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明显,因而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过一些矛盾和冲突。但是,在中央政府指引下,粤赣两省地方政府以发展经济大局为重,以兼顾两地群众利益为出发点,采取协商的方式来处理两地闽的矛盾,为促进粤赣两省社会经济发展做了不少工作。明朝政府所建立的协调机制,值得我们重视和借鉴。
关 键 词: 明朝政府 政府行为 经贸关系 社会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过程 水平差异 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 群众利益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