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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深圳大学
出 处: 《法律适用》 2006年第7期77-80,共4页
摘 要: 一、《证券法》颁布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 《证券法》颁布以前,我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法定型管理体制。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5条的规定,“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是全国证券市场的主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在法定性管理体制下.证券监管具有以下特点。
关 键 词: 证券监管体制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证券市场 演进 管理体制 主管机构 统一管理 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