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人文科学学院历史系
出 处: 《近代史研究》 2006年第3期140-150,共11页
摘 要: 有清一代,行省最高权力中心督抚衙门的行政运作和结构演变,经历了从私人性质的非正式组织,至正规行政体制建构的重要转变,其过程至少应分为幕府、文案处和幕职三个阶段。其间文案委员和文案处的出现与发展,经历了道咸同光四朝,显示了清季督抚权力上升,中央控制力下移的趋势。这一变化过程表明,清末政制的转型,决非单纯移植西方制度,而是社会变动与实际需求内在潜因促动下,逐渐突破旧有规制束缚,部分借鉴原有体制中的其他形式,以表达新的政治诉求,不断导致职能转变与内容更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