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出 处: 《民族艺术》 2006年第2期6-19,共14页
摘 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浮出,是以肯定“文化多样性”的合理存在为前提的,这是人类思想文化发展的一大进步。但是,这一观念在中国的推行,始终步履维艰。滑稽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在中国的推广,居然是借助于非理性的“新闻事件”与“保护运动”而得以初步实现的。也就是说,一种“进步”观念的宣传,却戏剧性地依赖了“落后”观念的造势。这无疑是一出啼笑皆非的文化闹剧。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这一“悖论”及其背后的文化意义,我们可能将在更多的舞台上闹出更多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