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
出 处: 《社会科学家》 2006年第3期88-92,共5页
摘 要: 区域经济整合将成为推动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支柱力量之一。而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无疑则是推动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试验田”。从法治的视角来审视中国当前的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不难发现该区域经济合作同国内其他区域经济合作别无二致,客观上都已经并且必将日益严重地受制于众多非法治因素的困扰。为了切实解决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中难免出现的种种法律抑制问题,必须从法治建设上入手,通过法律手段来建立跨行政区的有效合作机制,以确保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发展。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