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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二年律令·行书律》与汉代邮行制度

作  者: ;

机构地区: 肇庆学院旅游学院历史文化研究所

出  处: 《肇庆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37-40,共4页

摘  要: 西汉时有邮、传、亭等专设机构。邮的本职是“行书”,兼具停宿职能。传、亭各有它职,但在特定情况和范围下,也兼有“行书”职能。置、驿在西汉时是对传内服务方式的细分,并非某种机构的正式名称。后世的驿站兼容了汉代诸相关机构的职能,故后人概以“驿站”来解释汉代的各相关名词。

关 键 词: 汉代 竹简 文书

领  域: [历史地理] [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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