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出 处: 《决策与信息(财经观察)》 2005年第1期72-73,共2页
摘 要: 法律向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为己任,对权利倾向于无条件的、绝对的保护几乎已成为法律使命般的责任。然而,有过错者就丧失应有的权利了吗?一方有过错,对另一方就应绝对地保护吗?这样的保护就能实现法律所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公平和正义吗?对有过错者应如何设置法律责任?对权利人应如何实行保护?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二者的平衡,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和正义呢?一系列的实证现象引起了我们对权利保护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