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出 处: 《财会通讯(上)》 2006年第1期25-29,共5页
摘 要: 以2005年11月8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北京签署的联合声明为标志,我国向全球会计界郑重宣布: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建立,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关联方交易披露以及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外,其他主要部分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为了配合广大会计人员认识与理解新的会计准则体系,我们从本期开始,约请会计准则研究的学者,系统介绍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异同,以供会计同仁学习参考。
关 键 词: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基本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会计准则体系 会计准则委员会 资产减值损失 联合声明 存在差异 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