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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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韶关学院
出 处: 《法学杂志》 2005年第6期27-28,100,共3页
摘 要: 直接言词原则是近现代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原则。直接言词原则的诉讼价值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直接言词原则有利于实现实体真实;第二,直接言词原则有利于实现程序正义;第三,直接言词原则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效益。
关 键 词: 直接言词原则 诉讼价值 实体真实 程序正义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