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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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 处:
《广西社会科学》
2005年第10期85-88,共4页
摘 要:
就集资诈骗罪构成要件以及相关争议问题进行探讨,认为本罪客体包括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具体分析非法集资行为以及非法集资数额的计算;探讨本罪中单位犯罪与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自然人犯罪的区别,认为金融机构将来成为本罪主体并没有法律上的障碍;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是本罪成立的关键。
关 键 词:
集资诈骗罪
构成要件
非法集资
非法占有
集资诈骗罪
构成要件
非法集资行为
金融管理秩序
非法占有目的
财产所有权
自然人犯罪
争议问题
单位名义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