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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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出 处:
《法制与社会》
2008年第21期127-128,共2页
摘 要:
我国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管辖权冲突主要是由于彼此管辖权规则的不同,内地主要借鉴大陆法系的管辖权规则,香港主要借鉴英美法系的实际有效控制规则。本文指出两地应当在尊重彼此的专属管辖和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的前提下,制定统一的管辖权规则,并且应当通过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来协调两地之间的管辖权冲突,从而促进两地的经贸发展。
关 键 词:
内地与香港
民商事管辖权
控制规则
专属管辖
英美法系
协议管辖
经贸发展
合作机制
大陆法系
冲突
当事人
协调
地主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