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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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出 处:
《商业时代》
2005年第23期60-61,共2页
摘 要:
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主体是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在政府出资人职责转归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后,财政部不再具有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权限,《企业财务通则》应该废除;但作为社会管理者,财政部有权制定财务制度指导性规章,可以命名为《企业财务制度指引》或《企业财务制度标准》,为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制度提供总体框架和依据。
关 键 词:
财务制度
制定主体
企业财务通则
存废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财务制度
出资人职责
社会管理者
制定权限
制度标准
领 域: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