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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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
出 处: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2005年第4期193-196,共4页
摘 要:
我国现行公司法一向以调整单一公司为主,虽然承认了母子公司的形式,但尚未对母子公司这一经济现实作出法律规制。该文就公司法如何加强对母子公司关系的调整进行较为深入地研究,重点解决母子公司相互持股问题。针对我国公司法在此问题上之不足,借鉴西方国家有关调整母子公司关系的法律制度,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关 键 词:
母子公司
相互持股
法律后果
立法建议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