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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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广东金融学院
出 处:
《南方金融》
2005年第7期60-61,共2页
摘 要:
保险的有效理赔必然存在事故起因、发生、发现、索赔和赔付的全过程,但是在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的过错行为(或无过错但导致赔偿责任)的发生往往不能立即被发现,损害事故的发生与发现有时要间隔很长时间,这就可能导致索赔时效有效与无效的争议。在实践中,保险合同双方必须采用期内发生式或期内索赔式来确定承保方式并明确索赔的有效与无效。
关 键 词:
责任保险
索赔时效
承保方式
追溯期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