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理工学院环境工程系
出 处: 《经济论坛》 2005年第10期103-103,105,共2页
摘 要: 一、政府对焚烧秸秆的干预 农民焚烧秸秆危害多多,对此政府必须进行干预.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航总局等六部门,在1999年4月12日联合发布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禁止在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和省辖市(地)级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焚烧秸秆.
关 键 词: 经济学分析 秸秆 焚烧 农民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环保总局 中国民航总局 年 直接责任人 管理办法 综合利用 联合发布 交通干线 人民政府 输电线路 农业部 财政部 铁道部 交通部 区域内 省辖市 干预 划定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