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出 处: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1期30-35,共6页
摘 要: 在公司法律制度发展初期 ,受传统的“公司是社团性法人组织”的理论局限 ,一人公司并未被纳入公司法的调整范围。本文一方面承认一人公司现象对传统的公司法理论所带来的巨大冲击 ,另一方面深刻揭示了一人公司在社会现实中广泛存在的必然性。再借鉴世界各国关于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立法 ,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 。
关 键 词: 公司法律制度 一人公司 公司法理论 制度发展 调整范围 立法现状 法律建议 配套措施 合法地位 社团性 传统 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