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法学院
出 处: 《商场现代化》 2005年第2期43-44,共2页
摘 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跨国公司成为主要的国际投资主体,其在国外设立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当跨国公司子公司无法对其所负有的债务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时,跨国公司母公司应否对其子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问题对传统的有限责任原则造成了冲击.根据有限责任原则,跨国公司母公司无需对其子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更符合法律应有的正义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