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 处: 《比较法研究》 2005年第1期20-33,共14页
摘 要: 概念法学对于大陆法系近代民法理论的形成和民法法典化产生了极为重大的、根本性的影响.德国民法理论以及<德国民法典>的形成,可以说是概念法学最为辉煌的成果.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是整个<德国民法典>的"公因式"概念.意思表示又是法律行为理论的核心.对意思表示,仅仅进行纯概念层面的理解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分析其内在构造可以深入到一个更为深层的法律理解层面,即法律的技术性和法律的说服性问题,可以进一步发现法律概念背后的司法实践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