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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再论WTO规则在中国国内的法律适用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学院

出  处: 《福建法学》 2002年第1期42-45,共4页

摘  要: 经过15年的谈判和努力,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终成事实。入世以后,WTO的一系列协定就对我国生效,这一部“宏大的法典”自然在我国所加入的国际条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二十六条“条约必须遵守”以及第二十七条“一当事国不得援引其国内法规定为理由而不履行条约”之规定,人世后遵守WTO规则是我们的义务。但是由于我国宪法及宪法性法律对国际条约在国内法上的地位、效力、适用等问题均无规定。

关 键 词: 国内法 国际条约 适用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不履行 宪法性法律 法典 中国 规则 十六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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