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出 处: 《江西社会科学》 2004年第11期23-31,共9页
摘 要: 从政府治理形态的历史演进来看,受特定的政府生态环境的影响,政府解决社会公共问题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方式迥然有别,由此生成不同的政府治理形态。传统的政府治理形态,是基于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而产生的行政区行政模式。伴随着区域公共问题的大量兴起,行政区行政模式日益暴露出它内在的局限和缺失,必须呼唤一种与之相辅相成的新的政府治理形态———区域公共管理。本文提出,传统的行政区行政模式和现代的区域公共管理模式,应该成为行政区域内外社会公共问题治理的“双元”形态。
关 键 词: 行政区域 行政区行政 区域公共问题 区域公共管理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