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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新加坡国立大学
出 处: 《南风窗》 2013年第13期95-95,共1页
摘 要: 新加坡的法律制度虽然暗合了法家的不少主张,但法家并不是新加坡法治的思想源头。说实话,几乎完全由英文教育的精英所统治的新加坡,恐怕在成为法治国家以后也不会有什么人懂得或有兴趣去了解何为'法家思想'。新加坡作为一个华人社会不同于传统中国社会(如中国大陆和台湾)的最大特征是它的法治,这一点新加坡自身深以为傲,也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李光耀曾经指出,新加坡成功的关键是法治(rule of law),以法律在今日新加坡社会至高无上的地位来看,可以说这一点并非虚言。
关 键 词: 法治国家 华人社会 法家思想 李光耀 传统中国社会 国际社会 英国普通法 私人财产权 英国法 英美普通法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