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出 处: 《南风窗》 2013年第26期12-12,共1页
摘 要: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有两处直接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准许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二是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基础上,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流转权能。针对土地改革究竟应该在现有的国家和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单纯地改革经营权、使用权等附加权利,还是直接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也随之引发了更大的争论。
关 键 词: 农村土地 集体所有权 流转权 建设用地 经营性用地 所有权性质 制度改革 土地制度 征用土地 经营性土地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