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嘉应学院
出 处: 《教师教育研究》 1991年第4期3-7,共5页
摘 要: 党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中,提出了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好这一方针,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认为,这一新时期的教育方针至少具有如下新的特点,即理论依据更具完整性,内容概括更富时代性,方针表述更趋精辟性,但实施它也面临一些问题。现分述如下。
关 键 词: 生产劳动相结合 八五 计划 现代化服务 教育理论 新时期教育 教育实践 教育目标 服务对象 四有人才 学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