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广州市地方志
出 处: 《广东史志》 1996年第1期25-36,共12页
摘 要: 宋代方志续修制度确立后,志书续修代代相传。各级地方长官既为资政之需,又为自己留名千古而热衷于修志。最高统治者鉴于方志确实能起到良好的资治作用而极力倡导。明代比前代更加重视修志。明洪武三年(1370),太祖朱元璋命儒臣魏俊民等人,汇编天下郡县地理形势为《大明志书》;洪武六年,朝廷令有司上《山川险图》;十七年,修成《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书》,廿七年,又下令纂修《寰宇通衢书》。一代开国之君,在百废待兴之时,四次下令修纂总志与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