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汕头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7年第6期42-43,共2页
摘 要: 去年底,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黄金时段广告招标会上,秦池酒厂以3.2亿元人民币的超高标价一举夺得“标王”的称号、创下中国电视史上时段内同一商品广告最高价位的纪录。对此,人们议论纷纷,褒贬不一。 那么,究竟应当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呢? 常言道:透过现象看本质。只要我们客观地加以分析,便不难看出上述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实际上是我国目前经济生活中,尤其是广告行业中某些值得注意的现象的反映。其体现于下面几个方面:
关 键 词: 电视广告业 反垄断 垄断行为 电视台 广告播出 垄断与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管理体制 竞争对手 价格管理
领 域: [文化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