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 本站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知识中心 > 文献详情
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不应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税基

作  者: ; ;

机构地区: 北京理工大学

出  处: 《中国地产市场》 2009年第7期29-30,共2页

摘  要: 不久前,国务院转发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要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由此,物业税问题再次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从完善税制、调节房地产市场的角度来看,征收物业税符合国际惯例,也是大势所趋。但怎么征收,是否一定要包含一次性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各方分歧依然很大,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开征物业税后土地出让金是否保留以及土地出让金是否作为物业税税基等方面。

关 键 词: 土地出让 物业税 房地产价格 房地产市场 税基 供求关系 出让金 各级政府 土地批租 国有土地使用权

领  域: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

相关作者

作者 张仕廉
作者 钟瑞庆
作者 邱胜
作者 郝悦岐
作者 赖明健

相关机构对象

机构 暨南大学
机构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机构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相关领域作者

作者 廖刚
作者 张为
作者 张丽丽
作者 张丽娟
作者 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