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湖南财经学院
出 处: 《江苏高教》 1987年第1期18-18,共1页
摘 要: 多年来,高校招生都是按照全国统一考试,分省(市自治区)录取的办法进行的。各省(市自治区)所确定的高校最低录取线,由于受本省(市自治区)考生成绩的好坏和计划招生人数多少的影响,各不相同(即使在同一省、自治区,划线标准也不一致),有的甚至差别很大,且有扩大的趋势。如一九八六年湖南理科考生,考分五百分读中专都困难,但在广西却可以上重点大学,按照广西的大中专最低录取线,湖南落选考生还有百分之六十可以升学。至于把湖南同边远省(自治区)对比,差别就更大了。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