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人口研究所
出 处: 《南方人口》 1992年第2期33-35,共3页
摘 要: 老年经济实体,也叫“老年企事业”、“老年福利企业”、“老年福利事业”和“老年经济事业”等,为了行文的方便,以下通称为“老年经济实体”。目前,我国各省、市老年经济实体的发展很不平衡,有些省市老年经济实体已初见成效,并且政府有关老年经济实体的一些问题已有成文规定,而有些省市对兴办老年经济实体尚在摸索经验阶段。为促进老年经济实体的发展,下面就有关老年经济实体的一些问题,作一初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