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出 处: 《教育学术月刊》 1993年第6期54-55,14,共3页
摘 要: 一、问题的提出长期以来,教师多是通过日常观察儿童接受教育的快慢程度等来判断儿童是否学习困难,这种经验评判法往往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有的教师仅以考试成绩为诊断指标,但在考卷内容不能正确反映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的情况下,这种诊断指标很难说是可靠的。况且学生所提的分数会随考卷内容不同及被试、主试不同的心理、生理状态而起变化。运用这种“分数”说评定法只能指出学生对教学内容掌握的程度,不能反映学生进一步提高的潜力,也不能了解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难点和感到困难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