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 ; ; ; ; ; (陈岫岩); (朱少平); (魏泽同); (许安标); (龙敬儒); (邵玉廷);
机构地区: 湘潭大学
出 处: 《中国法学》 1991年第2期29-40,共12页
摘 要: 稳定是当前中国人民的最高利益。经过近年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克服内外各种困难,我国在维护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保证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促进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再次提出了继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如何进一步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仍然是有待深入研讨的问题。 1990年11月28日—12月1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召开了“維护社会稳定的法律问题理论讨论会”,下面是会上的部分论文摘要。
关 键 词: 维护社会稳定 民主与法制 宏观经济调控体系 治理整顿 中国法学 职务犯罪 稳定增长 社会主义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 社会主义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