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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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律系
出 处:
《比较法研究》
1997年第3期108-110,共3页
摘 要:
为讼师辩护———兼与梁治平先生商榷马作武律师制度产生于公元前三世纪的古罗马共和制时期。而在中国,直到本世纪初才有律师出现。此前的中国古代社会存在着这样一种人,他们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诉讼的基本程序及其堂奥,并据以帮助他人书写制作诉状,指点打...
关 键 词:
讼师
权利意识
存在的理由
治平
司法诉讼
社会价值
中国古代社会
专制政治
认识和评价
传统法律文化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