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湘潭大学管理学院
出 处: 《行政论坛》 1999年第6期9-13,共5页
摘 要: 机构规模效益是指适度规模的行政机构系统协调高效运行所产生的整体效益。这里的“机构规模”不是指任一的外在规模或内在规模,而是指一个整合了的政府的机构规模,具体指人员、机构、事务、经费的规模。因此,本文的机构规模效益相应地可划分为:机构数量规模效益、务人员规模效益、公共事务规模效益、可用财政规模效益。毋庸置疑,适度的机构规模能够整合政府的功能并使之得到优化,从而产生良好的效益,甚至能够实现效益最大化,各国政府不遗余力地进行机构改革就是为了追求机构规模的最大效益。那么,多大机构规模是适度的呢?怎样改革才能产生最大效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