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出 处: 《中国社会科学》 1998年第3期4-17,共14页
摘 要: 本文认为,单纯依靠放权让利很难优化国有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应当通过控制权的合理配置硬化企业的约束机制,使之与相应的激励机制相匹配,达到权责利的统一。重新设计相机治理机制,就是要通过企业控制权的争夺改变现实利益格局,确保在非正常经营状态下,有一套合适的制度安排确保控制权的顺利让渡,实现对企业决策者的有效约束,保护相关者的合法利益。完整的相机治理机制包含三个要素:相机治理主体、信号及相机治理程序。国有企业“失控”实际上是相机治理机制的“失灵”。本文设计了国有企业的相机治理机制,并分别就相机治理主体的确认、相机治理的程序设计、职工作为相机治理主体时的程序设计、股东及债权人的相机治理程序设计、管理收购、破产程序的改进、相机治理各程序的协调。
关 键 词: 相机治理机制 国有企业 经营者 债权人 利益相关者 破产程序 公司治理结构 内部人控制 企业所有权安排 经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