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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黑格尔对自然权利的批判
Hegel's Critique of Natural Authority

作  者: ;

机构地区: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

出  处: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6期67-74,142,共9页

摘  要: 宣称人拥有自然权利是17、18世纪西欧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实质性精神,黑格尔于19世纪初对此作出了全面深刻的批判.黑格尔既指出霍布斯、洛克式的、由经验的研究方法得出的自然权利概念没有论证普遍性和必然性,又指出康德、费希特的形式的或先验的自然权利概念是抽象的、空洞的。 The substantive essence of the 17th-century and 19th-century West Europeanliberalistic politlcal philosophy is the assertion that man has his natural authority.In theearly 19th-century, Hegel made a comperehensive and profound critique of it, pointing outthat the natural authority notion formed by Hobbes and Locke through empirlcal researchapproach lacks the universality and inevitability of argumentation and the formal oremplrical natural authority formed by Kant and Fichte is vague and abstract.

关 键 词: 黑格尔 经验的自然权利 形式的自然权利 批判

领  域: [哲学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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