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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我们能否摆脱“媚俗”
Can we abandon the bad habit of "pandering to vulgarity"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南京大学哲学系

出  处: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001年第1期48-51,共4页

摘  要: 艺术与媚俗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这是一个与文学艺术理论同样古老的问题。它涉及到作者、读者与文本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现象学的角度出发是否能够为此问题开辟一个新的视野?这是本文所做尝试的内涵之一。这里的分析表明,现象学的本质直观与艺术直观都要求从主客体思维的模式中脱身出来,力图达到“忘我”与“出世”的境界。这也是纯粹艺术与不纯粹艺术(媚俗)的一个基本分界线。最后,这里的阐述还进一步超出文学艺术领域以外,涉及到生活中的一般媚俗现象。

关 键 词: 媚俗 现象学 艺术作品 主客体思维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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