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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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嘉应学院政法学院
出 处:
《文教资料》
2006年第3期126-128,共3页
摘 要:
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传统的课堂讲授教学的基础上增加实践性教学的比重,是法学教育中的共识。现有的法学实践教学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但其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兴起于美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因其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真实的背景材料、学生甚至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直接办理案件、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对学生进行更客观的评价等等不同于体统实践性教学的特点,值得我们借鉴与引进。
关 键 词:
法学实践教学
改革
法律诊所
领 域:
[文化科学]
[文化科学]
[文化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