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出 处: 《理论导报》 2008年第2期32-33,共2页
摘 要: 时下讨论较多的一个问题,就是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有些人对这一条文进行了严厉的指责,认为若干年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成为用人的常态,将出现用人单位用人"能进不能出"、或"能进难出",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情况,乃至退回到无异于"固定工"和吃大锅饭的年代.这种批评往往是一些用人单位仅从自己利益考虑,而没有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制度价值来深入认识同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