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律系
出 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1期45-49,共5页
摘 要: 本文认为 ,公平与效率是民事诉讼法设计与操作中恒久存在并冲突着的基本价值目标 ,其所描述和反映的是诉讼成本资源的配置状态的不同方面。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条件下 ,应将具有主观色彩和不确定性的公平目标同具有可预测性的客观效率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 。 The author brings fo rward personal opinions on how to,in the judicature operation of civil actions,give attention to both justice and efficiency and find a best point of balance between th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