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出 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89-92,共4页
摘 要: 西方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由来已久,争论不休的原因很大程度上缘于不同的经济人假设。由利己主义、利他主义到为己利他的三种不同假设和对企业公民的不同理解,各自回答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一个焦点问题:企业为什么承担社会责任。在利己人性假设中,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出于利己目的,为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利他动机论认为在较低层次基本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企业有可能出于利他动机追求自我实现,即对社会公益的追求。从为己利他的假设出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应是被迫的,而是出自自愿的和主动的互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