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商学院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
出 处:
《岭南学刊》
2008年第2期55-59,共5页
摘 要:
协商民主主张公民通过自由而平等的理性对话、辩论、审议和协商等方式来参与公共生活,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保证公民自治和真实民主的实现。宪法对作为当代民主政治新范式的协商民主的规范功能和保障作用,应主要通过创造和规范公共领域、规定和保障人权、提供未完全理论化的协议以解除协商困难、形成宪法共识以培育具有责任感的协商主体来实现。
关 键 词:
宪法
协商民主
规范功能
保障作用
领 域:
[政治法律]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