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出 处: 《理论观察》 2007年第6期80-81,共2页
摘 要: 当前,作为对华投资和技术转移的主体,跨国公司以其专利战略的实施对我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日益严峻的挑战,我国从立法层面上规制专利权滥用行为已成为当务之急。目前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比较零散,新颁布的《反垄断法》和正在修订的《专利法》也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应当从实际出发,完善规制跨国公司专利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将《反垄断法》和《专利法》作为规制专利权滥用行为的核心法律,努力达到二者的平衡与协调,使其日臻完善。